涉勾外力危害國安 張劍虹等《蘋果》六前高層將認罪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等罪,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控方於庭上透露,6名壹傳媒與《蘋果日報》前高層將會認罪,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馮偉光和前主筆楊清奇。法官表示,本案審期約為30日,定審期時會將控辯雙方的情況納入考慮。但本案涉香港國安法,需盡快排期審訊,屆時未必能完全遷就控辯雙方檔期。
被告黎智英,與3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即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昨日在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由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等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
控方透露,案件原有12名被告,除了黎和3間公司之外,餘下所有被告均會認罪。其中張劍虹、羅偉光、陳沛敏、林文宗、馮偉光和楊清奇將以另一案件處理,惟暫未排期進行答辯。另外2名被告李宇軒和陳梓華,早前已認罪,兩人的案件將於9月16日提訊。法官表示,案件可排期在黎智英及3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審訊完成後判刑。
法官亦表示,本案審期約為30日,定審期時會將控辯雙方的情況納入考慮,惟本案涉國安法,需盡快排期審訊,屆時未必能完全遷就控辯雙方檔期;一旦法庭訂下審期,將立即安排第二次的案件管理聆訊。
黎智英現時就本案被控4罪,包括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以及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
控罪指出,黎智英2020年7月1日至12月1日期間,在港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間,與前私人助理Mark Simon、律師助理陳梓華,以及李宇軒、劉祖廸等人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中國或香港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6名前壹傳媒與《蘋果日報》高層各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
控罪顯示,黎智英與6名前壹傳媒與《蘋果日報》高層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與3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制裁、封鎖香港特區或中國;以及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與3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及其他人,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具意圖引起對香港特區政府及香港司法的憎恨或藐視、或激起對上述兩者離叛,及激起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及引發香港居民間的不滿及離叛,及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