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煽動案表證成立 三被告須答辯
網媒《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前署理總編輯林紹桐,他們共被控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繼續審訊。控方昨日已傳召完所有證人及舉證完畢。庭上播放鍾沛權的錄影會面片段,他確認由《立場》成立至其離職前擔任總編輯,有刊物發布的最終決策和審批權,他知悉和審批其中15篇涉案文章的發布;至於餘下兩篇,他僅回應知情。法官郭偉健裁定案件表面證供成立,3名被告須就指控答辯。
控方昨天在庭上播放鍾沛權在警署的錄影會面紀錄。他在警誡下確認他是《立場新聞》的總編輯,對其發布的內容作最終的決定。國安處警員在會面中就涉案17篇文章逐篇向鍾詢問,鍾確認知悉並批准其中15篇文章的發布,他曾作出審批及知道文章內容,除確認其中一篇博客文章的作者陳沛敏為其妻子外,但拒絕回應其他文章作者身份、作者有否收酬或是否《立場》員工,以及由誰安排訪問等問題。至於其餘兩篇文章,包括中大暴動專訪及涉及鄒幸彤的報道,鍾稱是在其辭職後才出版,但知道兩者的內容。
法官郭偉健在聽取控方舉證後,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辯方指須與被告商討,法官批准押後至今日續審,屆時被告將決定是否作供。
本案3名被告依次是公司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鍾沛權(52歲,無業)及林紹桐(34歲,編輯),他們共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
控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