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諾軒頂證戴耀廷:一切由一個飯局開始

「泛民」圖按「攬炒十步曲」謀劃奪取立法會過半議席,以無差別否決政府財政預算實行「攬炒」陰謀的「47人初選」案,昨進入第六日審訊,16名拒絕承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被告繼續到庭。控辯雙方先處理部分法律爭議,控方表明案件會以「共同串謀者規則」舉證後,被列作控方首名證人的已認罪被告區諾軒以「共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區諾軒形容「一切由一個飯局開始」,指戴耀廷冀建立「黃色陣營」的政治勢力和「協調機制」配票,戴當時揚言「民主派」若能「立會過半」,將是「一個大殺傷力嘅憲制武器」。

昨日下午,身穿灰色毛衣和深藍色上衣的區諾軒由囚車押到法院,沿途有警方車隊護送,法院外亦有反恐特勤隊持槍戒備。

他在出庭時,一開始便交代自己曾是經補選當選香港島區立法會議員,任期由2018年3月至2019年12月,2012年至2019年亦曾擔任利東(一)區區議員,2009年至2018年曾為民主黨黨員。他並交代2021年1月6日被捕後,被控干犯香港國安法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同年6月1日認罪,過去數年曾因「大聲公」襲警案、立法會特權法案、黃耀明獻唱拉票案等,被定罪及簽保等。

區諾軒作供稱,時任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於2019年12月在《蘋果日報》發表一篇名為《立會奪半 走向真普選重要一步》的文章,呼籲「立會過半」,至翌年1月泛民開始留意到該篇文章。他形容「一切由一個飯局開始」,於2020年1月尾他出席一個在本港的5人飯局,席上有戴耀廷、工黨李卓人和民主黨李永達及社民連的黃浩銘。當時李卓人和李永達關心「民主派」如何在將來的立法會選舉中達到最大勝算。

區指飯局上戴耀廷曾表達「立會過半」願景,提到「民主派」在2019年11月的區議會選舉大勝後,需思考如何活用在區議會贏得的議席,結合「黃營媒體」、建立公民參與的機制和平台;需思考如何「再下一城」,在應屆立法會選舉中贏得更多議席,目標是在地區直選贏得23席;以及正值修例風波,如何爭取所謂的「五大訴求」。戴耀廷當時稱「民主派」若要贏更多議席,必須建立「協調機制」配票,按比例當選,以及要建立一個不論傳統、激進或本土等任何被歸類為「黃色陣營」的政治勢力。

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追問該飯局與「35+」有何關係?區諾軒回答稱,戴耀廷在飯局上提議且比較堅持以公民投票形式舉辦「初選」,以加強立會勝算,但當時這並非唯一建議,有其他飯局參與者認為,舉辦公民投票消耗人力物力,反指可以用其他方法,如透過民調,調查候選人的支持度,以作參考。

席上各人主要圍繞五個地區直選及「超區」討論,戴提議建立「協調機制」後,理應在每一個選區會得到佔多數議席,即港島及九龍西選區取得4席,新界西及新界東取6席,九龍東取3席,區議會功能組別則取3席。而同年3月記者會上提出「66443」亦由此而來,飯局後戴亦首次公開撰文提出「66443」。

法官陳仲衡問區諾軒:戴耀廷有沒有提出否決政府財政預算案?區回答稱,當時時戴指要回應修例風波,要爭取所謂的「五大訴求」,如果「民主派」在立法會奪得過半議席,將是「一個大殺傷力嘅憲制武器」。戴解釋重要之處包括「民主派」對政府會有更多議價能力,以及佔有多數議席可以利用基本法賦予權力行使否決權,惟當時並沒有提到特定否決對象,但包括財政預算案及政府議案,以及針對警隊設獨立調查委員會。區指在飯局上他認同若「民主派」能在立法會選舉中取得過半議席,建立「協調機制」是一個「好大進步」,遂答應同戴耀廷合作,舉辦「初選」。

本案16名不認罪被告分為楊雪盈、劉偉聰、黃碧雲、鄭達鴻、彭卓棋、柯耀林、何啟明、李予信、施德來、陳志全、何桂藍、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余慧明及吳政亨。至於31名認罪被告中,4人包括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及林景楠,將在審訊中以「共犯證人」身份頂證其他被告。控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