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進分子事先張揚騎劫 婦女團體終取消遊行
香港婦女勞工協會原定今日在灣仔遊行集會,並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昨日,協會宣布取消是次活動。警方昨晚表示,香港婦女勞工協會已主動取消原定今日的遊行集會,故警方早前向該會發出的「不反對通知書」已經無效。任何人倘繼續前往集結,即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有可能違反《公安條例》下的「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5年;宣傳或公布未經批准集結最高可判處監禁12個月。警方今日會在相關地點部署足夠警力,對任何違法行為迅速果斷執法。
港島總區署理高級警司(行動)鄭威鍵昨日表示,香港婦女勞工協會早前通知警方,計劃於3月5日在灣仔修頓球場至中環添美道政府總部一帶進行公眾活動。警方隨即作出風險評估,包括這次公眾活動的場地以及人數等。在先後與主辦單位多次會面,在評估過活動風險之後,於3月2日向主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其後,主辦團體在平衡各方利弊後,決定取消這次集會遊行,並將決定明確通知警方,故警方之前發出的「不反對通知書」經已無效。
鄭威鍵指出,雖然警方不希望有人以身試法,但發現仍然有些人,包括一些暴力團夥揚言「響應」這次活動。警方基於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及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等因素,有責任採取一切適切措施去阻止任何違法活動,又呼籲市民不要參與、宣傳或公布任何未經批准的集結。
據了解,在香港婦女勞工協會公布集會遊行後,網上社交媒體出現煽動犯法的帖文。有曾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並已解散的組織成員、曾干犯「煽動意圖」及「暴動」罪和其他罪行的人,不斷以激進言論煽動「同路人」參與這次公眾活動並做出違法行為。
由於該活動很可能被激進暴力之徒騎劫,人數也可能超過警方批准的一百人,令活動存在公共安全風險。 香港婦女勞工協會在評估風險,及與警方磋商後,決定主動取消是次遊行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