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青年雨傘戳警員胸口襲警罪成 無悔意下罰2000元

去年7月14日,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遊行後,沙田新城市廣場爆發激烈衝突。19歲的賴雲龍用雨傘戳向警員胸口,當場被捕,被控襲警罪。案件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判刑,承認襲警罪的被告被判罰款2000元。

被告早前承認控罪。感化官報告顯示他願意承擔責任,但認為自己行為正確,重來一次仍會照做,不見有悔意。

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判刑時指,案發只是一剎那的事,涉案警察沒有受傷,被告使用武力程度低,考慮所有因素後,認為「監禁留給嚴重的案件」,判被告罰款2000元。另外,被告亦涉及去年8月,環球時報記者在機場遇襲案,須繼續由懲教署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