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終列五條件准粉嶺高球場建屋 發展局:9.1按計劃收地

香港特區政府擬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一幅佔地32公頃的用地興建公屋,該計劃幾經波折,昨日獲環境保護署署長有條件批准其環評報告。當中的「條件」包括檢視及修訂擬建房屋發展的詳細布局設計,盡量保育區內0.39公頃的林地,並檢視樓宇高度以免影響景觀等。發展局表示,土木工程拓展署會與相關部門跟進有關要求,並如期於今年9月1日收回該幅土地,且在北端用地興建約1.2萬個公營房屋單位。

粉嶺高球場其中一幅32公頃土地的短期租約今年8月31日屆滿。特區政府去年就粉嶺/上水擴展區分區計劃大綱草圖刊憲,建議在上址北端約9.5公頃用地發展公營房屋,興建1.2萬個單位,容納近3.4萬人居住,南端用地則作保育及康樂用途。環境諮詢委員會本月3日開會商討,建議環保署為工程批出環境許可證時要附加條件,包括修改建屋布局,以保育該處的0.39公頃林地。

環保署發言人昨日表示,環保署署長已有條件批准該份環評報告,但附帶5項條件,包括要求項目發起人(即土木工程拓展署)提交經修訂的發展布局,檢視及調整房屋佔地面積、配置和密度,以保育分區一內的林地;要提交景觀及視覺計劃,涵蓋項目的樓宇高度,採取階梯式建屋模式,以及減少砍伐樹木等(見表)。

發展局回應表示,隨着環評報告獲批,城市規劃委員會將安排公聽會,處理公眾就草圖提出的申述和意見,而為讓城規會有充足時間完成聆聽和審議程序,規劃署將建議城規會根據《城市規劃條例》,將草圖提交行政會議的限期延長6個月至今年11月30日,城規會今天(12日)將開會商討延期事宜。發展局發言人強調,公營房屋布局和發展參數雖然要作出檢視,但政府在北端用地興建公營房屋的意向維持不變,而不論城規程序進展如何,政府9月1日將按計劃收回有關土地,康文署將負責有關場地管理和保養工作,包括預留作公營房屋發展的北端部分,直至交土木工程拓展署開展工程。康文署稍後會公布場地管理及開放詳細安排,而政府早前已表示,若香港哥爾夫球會未來舉辦大型賽事時需臨時額外土地作支援,相關部門樂意提供適切協助。

香港哥爾夫球會昨日發表聲明,對環保署有條件批准有關環評報告表示極度遺憾,質疑環評報告未能確保粉嶺球場擬建發展用地的生態完整性和可持續性,強調會高度關注政府如何維持擬建發展用地的高水平管理,同時密切留意政府就發展計劃採取的進一步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