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奸八人組」罪名發布 許智峯身負三罪「稱冠」

警方國安處今日(3日)公布,香港警方有責任依法追究境外干犯香港法例的人士,已經向法庭申請拘捕令,通緝八名人士包括:任建峰、袁弓夷、郭鳳儀、郭榮鏗、許智峯、羅冠聰、蒙兆達及劉祖廸等。其中,許智峯觸犯罪行最多,涉及三罪包括:煽動分裂國家罪、煽動顛覆國家罪、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
各人所涉罪名如下:
任建峰,涉嫌干犯國安法29條,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情指出,任建峰多次在海外勾結海外反華政客組織、出席所謂聽證會,請求外國對香港法官和檢控官進行制裁。
袁弓夷,涉嫌干犯國安法22條和29條,顛覆國家政權罪,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情指出,袁弓夷在海外籌組所謂「香港議會」發動「公投」,推翻中央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及勾結海外反華政客組織,在不同場合之中,要求外國對中國或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或採取其他敵對行為。而且他最近提及要制裁香港的法官。
郭鳳儀,涉嫌干犯國安法29條,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情指出,郭鳳儀在海外勾結海外反華組織或政客,以所謂「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身份進行工作,包括出席外國所謂聽證會,當中她請求外國對中國或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包括制裁香港的法官和檢控官。
郭榮鏗,涉嫌涉嫌干犯國安法29條,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情指出,郭榮鏗在海外勾結海外反華組織或政客,請求外國對中國或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包括倡議採取極端措施,破壞香港聯繫匯率制度,意圖打擊香港金融中心地位。
許智峯,涉嫌干犯國安法21條、23條、29條,煽動分裂國家罪、煽動顛覆國家罪,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情指出,許智峯在海外透過各類平台,包括社交媒體、新聞媒體,發起所謂「香港約章」,鼓吹「香港獨立」、「台灣獨立」,推動所謂公投,推翻《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的制度,以及勾結海外反華組織或政客,請求外國對中國或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等。
蒙兆達,涉嫌干犯國安法21條,煽動分裂國家罪。案情指出,蒙兆達藉維護勞工權益名義,實際上在海外通過社交媒體及出席會議,鼓吹「香港獨立」。
劉祖迪,涉嫌干犯國安法29條,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情指出,劉祖迪在海外勾結海外反華組織或政客,透過各類平台,包括社交平台、新聞媒體,建立所謂攔炒團隊,請求外國對中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
羅冠聰,涉嫌干犯國安法21條、29條,煽動分裂國家罪,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情指出,羅冠聰多次在海外透過各類平台,包括社交平台新聞媒體及公開機會,鼓吹「香港獨立」勾結反華政客和組織進行工作,包括出席所謂聽證會,請求外國對中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以及其他敵對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