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指執法部門會用一生精力拘捕逃犯 轟羅冠聰行為如縮頭烏龜

就國安處通緝八名違反國安法人士,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出,警方會凍結、限制、沒收、充公他們的財產。他亦表示,被通緝人士應回港自首,爭取從輕處罰。他表示,這些人以為自己逃往國外就可以任意妄為,繼續危害國家安全的事情,建議制裁香港法官、打擊香港金融中心地位,這些事情是必須要嚴懲,要依法追究,要向香港市民講出他們危害香港、危害國家的惡行。今次警方除了通緝這些人,也要截斷他們的資金鏈,包括凍結、限制、沒收、充公他們的財產。另外警方查處他們在香港、外國的聯繫人、同黨,以及提供資金的金主,任何人如果協助、教唆或以資金資助他們危害香港以及國家安全的行為,就有機會違法。另外,如果明知這些人危害國家安全,還在網上眾籌為他們籌款,也是有可能違法。
此外,警方通緝八名違反國安法人士,每人懸紅100萬元,警方希望有關係人士能進行情報,如果能令這些人落網,或者受到令人滿意的檢控,相關人士都可以獲得按比例的獎金。鄧炳強還指,通緝公告也是作為對在逃人士的最後一個機會,根據國安法,這些人如果自首,是可以從輕處罰,包括自動投案、交代自己的罪行或揭露其他人的罪行。
鄧炳強表示,市民要認清這些人的真面目,他們想要危害香港、危害國家安全,千萬不要被他們煽動,更不要被教唆,為他們提供資金協助,因為這樣有機會違法。
鄧炳強說,留意到有新聞提及羅冠聰的回應。他指,如果羅冠聰認為自己合理合法合義,請他回來香港,到時可以在法庭向全香港市民展示所有的資料。他說,羅冠聰這些是「縮頭烏龜」的行為,吃「人肉(血)饅頭」的行為,他在外國享受榮華富貴,被煽動在香港的青少年要被法律制裁、承擔法律後果,希望他有勇氣、做人的尊嚴、良知,回香港自首。
最後,他對所有通緝人士表示,香港執法部門會用一生精力將他們拘捕回港,現在他們還有一些利用價值,可能外國有保護傘保護他們,未來沒有了利用價值,就會變成棄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