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表明研究將間諜罪納入23條立法範疇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出席一個電視節目時表示,現時科技進步,很多間諜行為未必可規管,有關竊取國家機密,應包含現代間諜行為。他透露,正研究將間諜罪納入二十三條的立法範疇。
他指出,二十三條立法的規例是就以往情況草擬,現時科技進步,很多現代間諜行為都未必能夠監管到。他舉例,竊取國家機密罪是很久前訂定的舊法例,當時規定了哪些是違法行為,例如「去軍事設施內畫圖」等。但隨着科技進步,很多現代間諜行為都未必能夠可以規管,在「竊取國家機密」罪的相關法例中,應包含現代間諜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