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播「獨」歌案改由法官陳健強審
律政司上月5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及臨時禁制令,以禁止4項與「港獨」歌曲《願榮光歸香港》(「Glory to Hong Kong」)有關的非法行為,包括以任何方式廣播、表演、刊印、發布等。案件已排期於本周五(21日)上午10時半開庭審理。據悉,律政司已向法庭表明,如法庭批准禁制令,律政司將同意加入保障記者的豁免條款。條文豁免任何記者執行新聞工作活動時的禁制令及民事責任。
律政司於6月14日把禁制令申請的傳訊令狀、臨時禁制令傳票及法庭命令上載於特區政府、律政司及警務處的網站後,截至6月21日收到一名市民通知擬就法律程序提出抗辯,以及一個組織通知擬以有利害關係的一方的身份參與法律程序。據悉,反對禁制令並提出抗辯的是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鄒幸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