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唔還電腦手機 陳梓維被追討1.5萬

前油尖旺佐敦南區議員陳梓維,在任期間曾向民政事務總署申領購買7項物品的費用,包括MacBook、iPhone及華為手機連保養等。陳離職後,涉嫌未將有關物品歸還區議會秘書處或申請購回物品。民政處經律政司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陳索討約1.5萬元。案件昨(11日)簡短提訊,惟陳缺席聆訊,排期至11月16日證案。
申索書指,被告陳梓維於2020年2月至8月期間曾簽署「開設辦事處開支償還款額申領表」,向署方申領購買合共7項資本物品的費用,署長向被告發放合共26,676元。該7項物品包括ASUS手提電腦、MacBook及AppleCare、華為手機及兩年保養、iPhone及AppleCare。
被告於2021年7月12日離職,根據《區議會議員酬金、津貼和開支償還款額安排的指引》,他須在離任區議員後的一個月內將該7項物品交回油尖旺區議會秘書處,或按指引第115項向秘書處申請以釐定的價格購回該7項物品。但自被告離職至入稟當天,油尖旺區議會仍未收到被告應歸還的該7項物品,亦未收到被告購回該物品的申請。申索人遂向被告追討該7項物品的款項,按經扣減折舊價後每件回購價,總共港幣 15,707.52港元,連同利息以及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