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逃犯」鄧棨然內地出獄明日在港提訊
「12逃犯」中的鄧棨然,因「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成,2020年12月被內地法院判囚3年及罰款兩萬元人民幣。據悉其將於今日(22日)在廣東從化監獄刑滿出獄,並即時移交香港警方押送天水圍警署。本港的司法機構網頁則顯示,區域法院將於本周三(23日)下午2時半展開聆訊,處理鄧棨然的「依令緝捕歸案」程序,預料需時15分鐘。
分涉觸犯香港國安法及反修例罪行的11男1女黑暴逃犯,分為李宇軒、張俊富、張銘裕、李子賢、郭子麟、鄭子豪、廖子文、黃偉然、鄧棨然、嚴文謙、黃臨福及喬映瑜,他們於2020年8月23日由西貢布袋澳坐快艇出發偷渡離港擬前往台灣途中,在內地水域被捕,他們犯案時年齡介乎16歲至31歲。
各人於同年12月底在深圳被依法判刑,其中鄧棨然及喬映瑜因「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成,分別判囚3年及2年,「偷越邊境」罪成的李宇軒等8人判監7個月,至於未成年的廖子文及黃臨福則不獲起訴,被移交回港。
當時庭審披露,鄧棨然及喬映瑜在準備偷渡前期已與「上家」商議偷渡計劃,並被安排組織策劃偷渡。鄧棨然負責購買及駕駛偷渡的快艇,並獲安排學習基本駕駛快艇的技能,而喬映瑜則負責與其他涉案人員聯絡。
現時,除鄧棨然以外的全部被告已在內地服刑完畢,回港後並已就妨礙司法公正罪以及各自在港原本所涉的案件受審。翻查資料,鄧棨然涉嫌於2019年9月30日在灣仔駱克道金樂大廈一單位內被搜出汽油彈原材料,其後被控串謀意圖縱火罪、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須遵守宵禁令及不得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