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生效 日本十都縣水產禁進口涵蓋代購違者可囚一年
因應日本政府最快今日將福島核電站核污水排放入海,本港由今日凌晨零時起,禁止日本10個都縣的水產品進口,透過網上代購、帶貨等商業行為也受《食物安全命令》規管,任何人違反禁令,可被判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12個月,食物環境衞生署將與海關緊密合作,跟進違規個案。若個人攜帶相關都縣的水產手信返港自用或送禮,則不受禁令規管,惟政府不建議市民採購或自用這些水產。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昨日在電台節目表示,為多重保障,當局會同時對來自日本其他都縣、所有批次的水產品進行輻射檢測,檢驗無問題才會放行。他強調政府擴大禁令並非杞人憂天,亦並非以嚴格條件為難日方,今年5月在日本福島附近海灣,有魚類的輻射含量超出日本標準180倍,反映問題的確存在。他指出,日本國民都不買福島出產的食品。
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楊碧筠在特區政府跨部門專責小組記者會上表示,禁令主要針對「輸入及供應」、涉及商業目的行為,代購屬商業行為,不被允許。至於市民從日本買手信回港、或免費送贈予家人及親友,則不受禁令限制,但她指出,政府研判已確認該10個都或縣的水產有食物安全風險,所以不建議市民向有關地方採購當地出產的水產。
食物安全專員黃宏稱,以受禁令規管水產製成的魚蛋、蟹柳、豉油、蠔油等,屬合成食品,並不包含在禁止進口的範圍內,但會進行抽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