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拘捕20人 大部分涉訛稱移居內地申請提早領強積金但實際持BNO移英
廉政公署近日共拘捕20人,大部分涉嫌訛稱移居內地,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無綫新聞引述消息指他們實際持BNO,即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移民英國。
現時要提早在65歲之前提取強積金,只限六個特殊情況,包括永久離港。申請人須作法定聲明,已經或將永久離港,並提供已獲准在港以外地方居住的證明。廉署回應傳媒查詢稱,早前接獲投訴,指一名任保險代理的強積金中介人,涉嫌收取每名供款人數千至數萬元賄款,協助他們向強積金受託人公司,訛稱因移居內地,要永久離開香港,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當中涉及使用虛假法定聲明、內地工作或定居證明等文件。行動中拘捕20人,包括該名保險代理,相信是犯罪集團首腦。 署方又持法庭手令,搜查多名被捕人的住所及辦公地點,全部人已獲准保釋候查。
據了解,除保險代理,其餘被捕人士,本身持BNO,即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移民英國,部分人是返港期間被捕。
數年前英國政府容許持BNO的合資格港人,到英國生活一定年期後,可獲永久居民身份,甚至申請入籍英國。特區政府隨後表明不再承認BNO是有效旅行證件及身份證明。積金局之前就稱,因為這個原因,BNO不能作為提早領取強積金的理據。翻查資料,過去兩年有共六萬多宗以永久離港為由,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的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