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指選舉公平公正盼未獲提名參選人自省 「研究自己點解出問題」

新一屆區議會選舉提名期仍在進行,有組織成員聲稱仍未得取得「三會」成員的提名。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出席行會前見傳媒時強調,區議會選舉「公平公正公開」,參選人都是以公平的方法爭取提名票,「提名人有責任判斷該人士是否符合成為參選人的基本要求:第一,是否愛國愛港人士;第二,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和真誠效忠特區。」他指這些提名票「不會垂手可得」,而未能取得足夠提名的參選人要「研究自己點解出問題」。

李家超表示,區議會選舉的法例規定,參選人要獲得足夠提名,每個人可以用自己的方法爭取提名人的提名票,都是公平的,「如果符合不到這些基本條件,就要自我研究為什麼會出現問題。」政府亦已經盡量為提名人提供便利,例如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已經協助轉介一些希望取得提名的人士予可提供提名票的人士,「根據我手上的資料,起碼有300多個,我相信現時正不斷增加。」

至於當時提名人有否提供提名票予這些想參選的人,李家超表示,這視乎提名人認為這個想獲提名的人的表現如何,「票係唔會垂手可得」。

他指出,是否爭取得到提名,則視乎提名人對這位人士的觀感和認識,如果有人拿不到提名票,很可能是有多方面的理由,包括提名人認為參選人無法履行作為區議員的責任,或對其表現有保留,甚至不相信參選人是愛國愛港人士,又或者不相信參選人真誠擁護基本法或效忠特區。對於任何人,提名人都應作出判斷,因為這是社會責任。任何人如果取得提名票,即表示獲得提名人的信任。政府部門及選舉管理委員會都努力讓市民知道所有資訊,有心參選的人亦知道真正的規則和方式如何。

對於有傳媒報道,有知名度不高的政治素人取得成功提名票,李家超認為,這證明機制運作暢順。任何人如果取不到提名票,要繼續努力,因為這是選舉工程的一部分,每個參與過選舉工作的人都知道需要努力,要用盡所有方法。現時選管會亦有讓某些政黨參閱資料,盡量為他們提供接觸提名人士的機會,最重要的是整個選舉過程中,規則要公平、公正、公開,而政府亦已提供協助。

新一屆區議會選舉將於12月10日舉行,提名期於10月17日至30日進行。根據規定,參選區議會地方選區的參選人須至少獲得所在選區最少50名選民提名;以及須獲得「三會」(即分區委員會、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和地區防火委員會)最少3名選民的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