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處勸周庭懸崖勒馬:不要選擇走一條不歸路 一生背負逃犯之名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國安處)今日(4日)表示,留意到最近有人在社交媒體表示不會按時向警方報到,警方強烈譴責這些公然挑戰法紀的不負責行為。
該名女子於2020年8月10日因涉嫌違反「勾結外國勢力罪」被國安處拘捕。其後她於2020年底至2021年中因其他案件入獄。該女子出獄後繼續接受國安處保釋候查。警方亦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附表二的權力限制該名女子離境。其間,該女子每次均按時向警方報到,態度合作。該名女子早前向警方透露希望能到外地升學並提供文件證明已被取錄,因此警方國安處於今年9月向她發回旅遊證件,並延長她的保釋至12月。
警方呼籲當事人懸崖勒馬,不要選擇走一條不歸的路,一生背負「逃犯」之名。
「港獨」組織、前香港眾志副秘書長周庭昨晚發帖文稱「不知不覺間,我已經來了差不多三個月,第一學期也快將要完結了」,隨後即表示,原定須於12月底回港向警方報到,但「經過深思熟慮」後,「我決定,不回去報到了,也大概一輩子不會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