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彈案四被告上庭 控方爆驚人情節

本土恐怖主義陰霾籠罩,警方日前搗破一個製造土製炸彈的犯罪集團,涉及長沙灣明愛醫院、深圳灣口岸和羅湖港鐵站三宗爆炸案,暫起訴六人共控三罪,其中四人昨日被押解到沙田法院應訊,另兩人仍留院。控方在庭上透露驚人情節,指各被告另涉嫌策劃3月8日趁眾人到將軍澳聚集悼念周梓樂時製假墓碑、假祭壇,待警員清理時引爆炸彈。裁判官考慮本案嚴重程度,拒讓各人保釋,還押至6月26日再訊。

案中六名被告依次為何卓為(36歲,無業)、李嘉濱(25歲,裝修工人)、吳子樂(27歲,任職保安,亦是科大碩士生)和張家俊(29歲,程式設計員)、楊怡斯(28歲,文員)和張琸淇(24歲,入境處智能身份證中心登記主任)。六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另外三人分別被加控一項「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