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燒烤店打人案「保護傘」判囚12年

河北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法院代院長在區人大會議上表示,對「唐山燒烤店打人案」保護傘、唐山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路北分局原局長馬愛軍,以徇私枉法罪、受賂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70萬元。
其他訴訟人般提出上訴。但把法官個人與其決定或理據混為一談,便不利於普通法制度的成功。
案發於2022年6月10日凌晨,以陳繼志為首的惡勢力組織,在唐山一間燒烤店內,騷擾並打傷4名女子,事後更被揭發,陳繼志多年來獲多名公職人員包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