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沛敏供稱黎智英 下令《蘋果》「洗白」破壞立會暴民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外力案,昨日踏入第二十五日審訊。控方傳召第二從犯證人、《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繼續作供。據陳沛敏所述,2019年7月1日發生大規模衝擊立法會大樓暴亂後,黎智英認為事件令公眾反感而削弱「抗爭」行動,故指示利用《蘋果日報》報道撐衝擊立法會的年輕「示威者」,要為他們爭取市民「諒解」和「平反」,並透過報道將這種情緒擴大擴散。陳沛敏指,她落實黎智英的指示,透過《蘋果日報》的採訪達成黎智英的這個目的。

控方在庭上提及,2019年7月1日發生衝擊立法會大樓暴亂後,《蘋果日報》手機App在2019年7月2日的新聞截圖,該新聞圖片上寫道:「留守立會『死士』 作為一個爸爸,為個仔,係咪應該咁易放棄呢?」該文章標題為「【引渡惡法】年輕爸爸留守立會 冀身教子女:有責任給下一代更好生活」。陳沛敏確認《蘋果日報》有相關報道。

控方展示黎智英轉發給陳沛敏的訊息顯示:「Nick,很好,年輕人衝立法會事令我心情沉重,你們認為泛民善後工作有什麼該做令運動可以持續?好彩市民對年輕人闖立法會是多少有些體諒,損害可能不太大。你們認為呢?謝謝。黎」黎智英在訊息中又指:「這年輕父親講得很好,對很多人都會有啟發性。」陳沛敏回覆:「收到。明天報紙已會有很多衝擊和佔領立會年輕人心聲。包括上述死士。明天會再做。」

陳沛敏庭上解釋,「Nick」是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黎智英將他與張志偉的對話轉發給她,張向黎稱記者訪問了示威者,報道會在網站出現,包括黎提到的年輕父親。陳解釋,因大部分記者編制屬於網上版,所以《蘋果》實體報紙都會採用網上版內容,她知道報紙已採用網上版訪問內容,因此回覆「收到」。

控方展示黎智英曾向陳沛敏傳訊息顯示,黎智英稱:「很好,我們以後幾天的工作是把這些sentiment(情緒)擴大擴散,彌漫成為市民共識。」陳回覆:「但無論如何明天再做。」黎稱:「是,要再做,明天是否集中做年輕人的心聲,盡量為他們在這件事上爭取市民諒解和支持,得以平反?」陳沛敏回覆:「當然一定有些人不認同衝立會,但這些人也不會因此變成認同林鄭,我們明天會再做。」

訊息顯示,陳沛敏其後向黎智英傳送「我係公關仔」及《蘋果日報》Fb 專頁截圖,其中截圖提到「立法會餐廳 示威者放低錢先攞汽水飲」。陳指,因黎智英提到《蘋果日報》要多講述年輕人心聲、爭取市民諒解及支持,「我想話畀佢知,喺啲社交媒體上面,有啲都係諒解示威者。」

法官李運騰問陳沛敏,她向黎智英發送截圖,是否意指《蘋果日報》記者已做了黎智英要求他們做的事情?陳沛敏指,立法會事件本身是大新聞,「同事好本能記錄呢件事,當然黎生係有intention(目的)嘅,想我哋去跟進呢件事」,而其訊息「畀到我嘅指示,佢(黎智英)擔心衝擊立法會呢件事好爭議,令市民唔再支持運動,所以我哋喺佢未出聲之前,都會採訪呢啲嘢」。

陳續指,「但佢(黎智英)咁樣講完之後,我哋好似要帶住一個動機採訪,做到佢話要令市民繼續支持運動,佢想透過我哋報道,令公眾諒解或支持呢啲年輕『示威者』。法官李運騰追問,是否黎智英心裏是有一個目的,讓《蘋果》觀點達到其目的?陳同意,亦同意她視黎智英的訊息為指示,「喺報紙做返大個篇幅,咁去落實黎生嘅指示」、「把這些sentiment擴大擴散」。

控方又展示2019年7月29日《蘋果日報》頭版新聞,標題為《生雞蛋來襲 催淚彈還擊 警亂槍狂射平民》,而右下角圖片中有「示威者」把起火的手推車推向警方。控方問陳沛敏,為何當時標題會用生雞蛋、而不提及「示威者」用火。陳沛敏稱自己在星期日放假,所以該版面沒有參與會議,並指如果她放假,標題會由林文宗決定,而深夜改版亦有其他同事負責,不過她會收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