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委員會今明加班 提速審23條條例草案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昨早刊憲,立法會加開大會審議草案,為草案首讀、二讀,二讀辯論中止待續,法案委員會昨日舉行兩節會議。法案委員會主席廖長江指示委員會將於本周六、日加開八節會議,每日八小時。

立法會秘書處電郵指,法案委員會將於本周六、日分別舉行四節會議,共八節會議,每日均是上午9時至11時、上午11時10分至下午1時10分、下午2時30分至4時30分及下午4時40分至6時40分。

廖長江表示,要為23條立法「分秒必爭」,形容開會次數及時數都會非常緊湊。他指,委員會會密集式開會,全速審慎審議草案,目的是要早日完成審議,令國家安全早日獲得有效維護,令香港可以全力聚焦拼經濟、謀發展。

保安局副秘書長廖李可期逐條介紹草案,立法會議員吳秋北問及首頁首句「本條例草案旨在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認為應將「法律」改為「法律體系」。廖李可期指,23條立法是希望用該條新條例去處理幾條不同法律,指23條是維護國家安全體系的重要部分,故形成整個法律體系;又指英文用「law」,該含義涵蓋「體系」。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認為不應該加「體系」,因為「法律」二字已經包含香港國安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