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堅決捍衛23條立法24小時 接連反駁三外媒譴責文章誤導及引起恐慌

特區政府24小時內3度反駁外媒文章,繼前日譴責《華盛頓郵報》題為《With new security law, Hong Kong doubles down on repression》(香港以新安全法加倍鎮壓)的評論文章,昨日(12日)譴責《泰晤士報》(The Times)昨日標題為《Hongkongers to be jailed for keeping old newspapers》(持有舊報章的港人將被監禁)的報道,以及反駁彭博題為《Hong Kong’s New Security Law is Worryingly Vague》(香港新安全法模糊不清令人憂慮)的報道。
對於英國《泰晤士報》日前發布題為《Hongkongers to be jailed for keeping old newspapers》的文章,特區政府認為有必要作出澄清,以正視聽。發言人指出,事實上,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有關煽動意圖相關罪行的條文,任何人須在無合理辯解而管有具煽動意圖的刊物,才屬犯罪。一份刊物是否具有煽動意圖,必須視乎所有相關情況,包括刊物的上文下理和目的。《條例草案》有關條文同時訂明不屬於具煽動意圖的情況。至於管有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控方必須證明被告人是在沒有合理辯解的情況下管有有關刊物,才可被法庭定罪。不知悉有關刊物具有煽動意圖的人,是不可能被定罪。發言人續說,特區政府代表已在立法會法案委員會上舉出多個例子以說明何謂合理辯解。有關建議罪行條文清晰,市民不會誤墮法網。《泰晤士報》應確保有關香港特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報道公正、持平,並停止作出危言聳聽的言論。
另外,對於《華盛頓郵報》日前刊出一篇題為「With new security law, Hong Kong doubles down on repression」的觀點文章,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去信《華盛頓郵報》,指有關黎智英和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的法律訴訟仍在進行,任何人都不宜對案件的細節發表評論,重申所有案件都嚴格以證據為基礎、依法辦案,所有被告都受到法律保護,接受公正審判。對於文章稱「唯一合理、可信的判決」是47人無罪獲釋,鄧炳強認為文章觀點極不恰當,有關主張是不尊重香港法院行使獨立司法權,並且公然干涉法院司法正義。他指出,文章忽略了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憲制義務,並指出對於文章提及的違法行為,海外也有相應或類似的規定。鄧炳強強調,香港會繼續堅決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同時依法保障香港市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
鄧炳強昨日同時去信彭博,指彭博有關基本法23條立法的評論文章誤導,予以譴責。鄧炳強指,彭博一篇題為《Hong Kong’s New Security Law is Worryingly Vague》的文章,危言聳聽,指文中有關「外部勢力」的提述明顯不準確,強調公司和組織不會純粹因為「被發現為外部勢力工作」就被禁止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