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落實「強盜法案」 公然強搶TikTok
美國國會眾議院13日通過一項法案,以所謂「國家安全」為藉口,強迫中國科企字節跳動出售旗下的短視頻社交平台TikTok,否則將在美國封殺TikTok。這項「強買強賣」的法案引起美國民眾強烈不滿,一些議員亦表示,該法案侵犯言論自由,顯得美國很虛偽。
美國眾議院13日通過《保護美國人免受外國對手控制應用程序侵害法》,賦予美國總統新的權力,令其可認定年活躍用戶超過100萬的社交媒體軟件受到所謂「外國對手的控制」,並構成所謂的「國家安全風險」。該法案要求字節跳動在165天內將TikTok出售給讓美國政府滿意的買家,出售的結果必須保證字節跳動不再對TikTok或其將用戶推薦內容的算法擁有任何控制權。若未在期限內完成交易,應用商店和網站託管公司將被禁止在美國上架或更新TikTok,違者將受到民事處罰。
使用TikTok的美國小企業主、教育工作者和大量年輕人強烈反對該法案。來自密蘇里州聖路易斯的大學生Kilo批評美國政府欺騙民眾,「他們說這(封殺TikTok)是為了國家安全,但他們並沒有證據」。他還對美國政府的雙標行徑表示無法理解,並指出很多美國公司已經爆出竊取用戶資料的醜聞,但美國政府卻並未封殺這些公司。哥倫比亞廣播公司記者指出,很多國會議員都在使用TikTok,美國總統拜登也在利用該平台拉票,這讓該法案顯得很虛偽。
一些議員亦對該法案表示不滿。弗羅斯特、拉米雷斯等多名民主黨眾議員和共和黨眾議員格林13日投票反對該法案,並與TikTok用戶一同參加抗議活動。民主黨參議員沃倫表示,確實需要監管社交媒體,但不應僅針對TikTok,而應該對所有平台一視同仁。共和黨參議員保羅指出,封殺TikTok涉嫌侵犯受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的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