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14處所下月起「先行先試」垃圾收費

香港特區政府將垃圾收費的法定生效日期延後至8月1日實施,其間安排一些政府大樓和其他樓宇「先行先試」。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下周一將討論有關安排。據環境及生態局向委員會提交的文件指出,已選定14個處所下月1日全面展開「先行先試」計劃,當中除有政府辦公大樓外,亦涵蓋公私營住宅、「三無」大廈等主要類型的處所。
環境局在文件中表示,「先行先試」計劃旨在務實地審視垃圾收費實施時或遇上的問題,並檢視不同人士包括垃圾產生者、前線清潔員工、垃圾收集商等在不同場景實行垃圾收費下,棄置垃圾的流程與實際操作,並收集他們的意見和相關數據整理分析。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會領導跨部門小組監督有關計劃和檢視結果,讓政府掌握整體準備情況及務實部署和處理。
文件顯示,特區政府選定的14個參與「先行先試」計劃處所,包括用作政府辦公室的西九龍政府合署,其餘則有兩座公營房屋和三幢私人住宅大樓,當中有兩幢均屬「三無」大廈,更有一幢並沒有聘請清潔工,其餘的處所則有商場、食肆和院舍。
特區政府會向有關試點免費提供指定袋和標籤,過程中收集運作數據及透過意見調查收集不同持份者意見,計劃5至6月向委員會交代試行計劃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