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庭上揭露 李宇軒等曾密謀「 海外組「流亡政府」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安案,昨踏入第五十六日審訊,亦是「從犯證人」、「12逃犯」之一的被告李宇軒第十三天作供。據李宇軒供稱,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後,他和陳梓華多次商討是否離港,又物色可以公開真實姓名的「枱面人」在香港以外成立所謂的「香港流亡政府」。兩人曾考慮過梁頌恒、陳浩天等數名「港獨」分子擔此角色,但最終沒有結果,而陳梓華一度考慮由自己作「枱面人」,最終亦無實施。
控方昨日就李宇軒與陳梓華在2020年7月23日的Signal對話提問,當時,李宇軒在Signal提到「要至少一個枱面人,離開香港,去第二度開政府」。
李宇軒解釋,對話中「枱面人」意思,即可以公開真實姓名的「社運人士」,而「枱底人」則為匿名,例如在Telegram中不少用戶屬「枱底人」,而在「浮上枱面」後,會繼續進行國際游說等工作。
李又解釋,「開政府」即離港到其他地方設立所謂「香港流亡政府」。首先「流亡政府」要離開香港,其次要由「枱面人」出面設立,這樣才會被「認真看待」,故當時打算會先做「流亡政府」,之後再繼續做國際游說。
法官李運騰問李宇軒與陳梓華的對話提及一系列人名,包括前立法會議員梁頌恒、前「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前僱員鄭文傑及香港大學《學苑》前總編輯梁繼平等人。李宇軒解釋,當時在「數緊邊個做枱面人好」,他本人透過「一兩個圈子」的人問過,但無合適「枱面人」人選,陳梓華當時稱「咁我做啦」。
李宇軒於2020年8月10日發訊息提及,每當有人「出事」就有團隊成員勸他及陳梓華離開。陳曾回覆「As a leader, I have to be the last one standing.(身為領導者,我必須是堅持到最後的人)」「走走走,我若離開誰來帶隊」云云。
李昨日供稱,「出事」是指被警方拘捕。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後,他和陳梓華經常討論應否離港:「走唔走好、走咗做咩好」,兩人亦討論過無論去留,都要安頓好香港的事務,但兩人當時就去留問題無定論。
李宇軒於2020年8月10日下午3時被捕,陳梓華則在下午3時半左右發訊息勸李宇軒離開:「Brother, leave me here - we can't afford one more lost in international line. (兄弟,離開我—我們不能再在國際線上失去多一個成員了)」「Some businessmen and politician are cutting ties with Jim. (一些商人和政客正在與黎智英切割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