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梓華作供指 主動提出成控方證人因不想受良心責難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日進入第70日聆訊。從犯證人、法律助理陳梓華繼續接受控方覆問。證人作供稱,2019年黑暴期間,黎智英想組織一個橫跨「和理非」和勇武的「大台」,從而主導整個社會運動。陳梓華又透露,是他主動向警方提出願意成為控方證人,原因是「希望將個事實說出來,因為不想再受良心責難」。
在上周五的聆訊中,陳梓華向法庭表示,在2020年10月10日和11日,自己被捕後向警方所作的口供中,有一些說法並非事實,因當時還有僥倖心態,以為可以撇清關係。陳在昨日庭審中解釋說,當時攬炒團隊仍在推動制裁,他知道Mark Simon、劉祖迪等人仍在參與,他自己亦在美國線中,所以認為當時眾人已經干犯國安法。由於李宇軒已經被捕,他相信警方能查到蛛絲馬跡,故想撇清關係。
早前庭上曾播出黎智英被捕後與警方的錄影會面片段,當中黎表示並不認識李宇軒。陳梓華昨日供稱,2020年1月11日曾與劉祖迪到黎位於台北陽明山的別墅,其間劉祖迪表示願意合作,但回去需要同「rip」商討,當時陳梓華向黎介紹說,rip即是李宇軒。
法官關注陳梓華在錄影會面的期間,有沒有從警方得到他與黎智英的即時通訊軟件對話記錄。陳確認沒有,並稱當時的證供完全基於自己的記憶,並舉例說之前一些呈堂的對話記錄,他都是在庭上才第一次見到。控方展示的對話記錄是從黎的手機中檢出,陳梓華表示,被捕前已丟棄自己當時所使用的手機,該手機亦從未被警方檢取。
陳梓華又供稱,黎智英想組織一個橫跨「和理非」和勇武的「大台」,而這個「大台」會由黎來主導。當時如果勇武小隊和「和理非」的領袖能夠組成一個領袖團隊,那麼就相當於主導了整個社會運動。陳梓華又說,黎智英、Mark Simon和李柱銘一開始對「攬炒派」有負面印象,但2019年區議會選舉後,黎和Mark Simon對攬炒派的態度有所改變,認為攬炒派在國際線上是「老泛民」可以團結的對象。
陳梓華曾供稱,黎智英認為香港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國際游說工作應該繼續。陳昨日向法庭確認,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到2020年8月10日黎智英被捕期間,黎一直進行國際游說工作,包括在美國推動法案,以及約智庫、外國政經界名人進行訪談。陳梓華稱,自己被捕前與Mark Simon保持聯繫,Mark Simon告知他,黎智英一直都在繼續呼籲「制裁」中國和香港。
案件今日續審,陳梓華完成作供後,預料控方將傳召另一名證人、前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