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顛覆政權案」 戴耀廷稱不是主腦法官表明不接受說法
35+顛覆政權案有45名被告罪成,其中31人認罪及14人受審後被裁定罪成,各人分批進行求情。資深大律師黃繼明繼續為被控方列為組織者及已認罪的戴耀廷作求情陳詞。法官拒絕接納辯方指稱戴耀廷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的言行與本案無關,也不接受辯方指稱戴耀廷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已不再是計劃主腦的說法,指戴耀廷既是法律學者,也是計劃的組織者,直言法庭是在就戴耀廷長久以來、有預謀的串謀計劃作出懲處。
案件由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主審。黃繼明在求情陳詞時稱,戴耀廷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的一切言行均「合法」,法官陳仲衡舉例反駁指,若有人達成協議搶劫銀行,未事成就被捕,並被揭發搶劫在一年前開始策劃,法庭又能否考慮?黃回應指搶劫一直以來都是非法行為,但本案計劃在國安法生效後才變成違法云云。
法官陳仲衡隨即反駁道,法庭已裁定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法官陳慶偉則以串謀搶劫為例,質疑若主謀愚蠢地在行動一年前用紙記錄搶劫計劃,一年後招來他人一同行劫,紙張被警方檢取,為何不能按內容衡量被告罪責?法官李運騰指出,需要留意計劃規模,違法之處不是「初選」,而是眾被告協議經「初選」立法會過半後無差別否決財案。
辯方聲稱,無差別否決財案與戴完全無關,因為他無意參選立法會、無法控制當選者在立法會的行為。法官陳仲衡以電影《星球大戰》比喻指,計劃是無差別否決預算案,當選的35名「民主派」議員就如「白兵」,「我們正在嘗試找出謀劃背後的『黑武士』」。
對辯方聲稱不應該將戴耀廷在國安法生效前的言行作量刑考慮,法官陳慶偉直言,法庭是就戴耀廷長久以來、早有預謀(lengthy and premeditated)的串謀計劃作出懲處。
黃繼明又聲稱,要針對案中的非法手段即在立法會內投票否決財政預算案,然而戴耀廷既非參選人,也無辦法控制當選人意向,又稱戴耀廷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已不再是計劃主腦,並於7月16日在Facebook宣布「休息」。法官陳慶偉明言不接受此說法,質問辯方:「那麼誰是案中領袖?是否區諾軒?」
法官李運騰就引述案中被告趙家賢證供指,戴在「初選」後擬讓「民主動力」資助100萬元,供香港民研進行有關候選人支持度的民調。法官陳仲衡亦補充,「初選」後還有「三投三不投」。
法官陳慶偉表示,留意到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戴耀廷多次在公開場合提及「初選」在普通法之下是「合法」的,試圖游說他人繼續參與「初選」。黃繼明稱,戴當時只是以「法律學者」的身份發言,而非謀劃的組織者或領導者,陳慶偉即時反駁指「兩樣都是」,並指法庭固然接納戴是法律學者,但他同時亦是組織者。
3位法官在商討後,決定拒絕接納辯方稱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戴耀廷言行與案無關,以及其後戴耀廷角色變得人微言輕。黃繼明其後呈上4封求情信,其中一封由戴親撰。辯方引述戴親撰的求情信稱,他關於「攬炒十步」的博弈論文章,並非預測未來的「水晶球」,現實不一定按照文章逐步發生。法官陳慶偉反駁道,法庭早前已裁定戴的目標是利用本案,謀劃推翻「一國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