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扣分加辣 抗拒房委會執行職務可扣15分

香港特區香港房屋委員會的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昨日通過實施屋邨管理扣分制的加強措施,增加三項新的不當行為。其中,「餵飼野鴿或其他野生動物」將被扣7分,而抗拒或阻礙房委會或其授權人士執行職務,更會被扣15分,另修訂兩項不當行為以擴大適用範圍,而所有扣分制下的不當行為亦將適用於租置屋邨內的公屋租戶,加辣措施將於今年第四季實施。

香港房委會發言人昨日表示,有關改善措施旨在為公屋住戶提供清潔、衞生和安全的居住環境,並加強執行效能。為協助租置屋邨業主立案法團日常管理,滿足居民對擁有良好居住環境的意願,故小組委員會昨日亦通過扣分制下所有不當行為均適用於租置屋邨內的公屋租戶,「我們會與租置屋邨的業主立案法團制訂執行細節和聽取他們意見,確保措施有效執行。」

新措施於今年第四季實施,新增的扣分行為除「餵飼野鴿或其他野生動物」外,同樣被扣7分的新增項目是「在窗、露台或樓宇外牆外掛放或置放有從高處掉落潛在風險的物品(包括簷篷、冷氣機遮簷和其他伸出物)」。由於原要扣3分的「在窗或露台外掛放地拖」亦納入這扣分項目內,故在扣3分類別內被刪除。另一新增的 「抗拒或阻礙房委會或其授權的人士依照房屋條例或其他法定要求或房委會所制定的政策執行職務」,會扣15分。

扣分制規定若租戶兩年內累計扣滿16分就可終止租約,故被扣15分租戶只要期內再觸犯一項只扣3分的不當行為,也可被踢離屋邨。

適用範圍會擴大的項目,包括將「抽氣扇滴油」修訂為「抽氣扇或抽油煙機管道等滴油」,以及「棄置雜物阻塞走廊或樓梯通道,妨礙清潔工作」修訂為「放置任何雜物、財物或物品在屋邨公眾地方(包括但不限於屋邨內任何建築物內外的公用地方),造成阻塞或妨礙清潔工作」。發言人表示會加強宣傳修訂後的扣分制,並在落實前再提示公屋租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