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制定新議員守則 優化履職監察 規定定期交工作報告

香港正處於由治及興的關鍵時期,無論國家、香港社會都對立法會有更高的期望。為此,立法會正着手在現行《議事規則》基礎上,制定一套新的《立法會議員守則》,引入多項進一步完善議員履職監察的制度措施,包括訂明對議員行為操守及工作表現的要求,改進議員利益申報機制等。為達到這些目標,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的職能會擴大,並改名為「立法會監察委員會」,同時會優化委員會運作,包括職務考察的安排,以及簡化委員會選舉程序等,目標是在新一屆立法會實施。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昨日在會見記者時表示,今屆立法會是首次在完善選舉制度、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下產生的議會。議會停止內耗,回歸理性務實,全體議員一直全力以赴做好議會工作,履職盡責。今屆立法會仍未完結,但至今已通過90多項法例,較上屆已多出超過五成,同時已批出超過210項撥款建議,主要與經濟發展及民生有關,撥款金額已較上一屆多出25%。
「沒有最好,只有更好。」梁君彥表示,一如以往,當每一屆立法會任期完結前,議員都會總結經驗,檢討和優化議會運作,「世界正經歷百年一遇的大變局,國家正全力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香港亦正處於由治及興的關鍵時期。國家、香港社會都對立法會有更高的期望,議員亦自覺意識到要有更多擔當,須以更高標準,對自己有更高要求,加強自我監督,自我完善履職制度,以回應國家和香港社會各界的期望。」
他表示,過去幾星期,自己與各政團代表以及不同界別的議員,就完善自我監督、優化立法會議員履職制度進行了幾次交流和諮詢。今屆議員均認為,議員作為香港特區管治團隊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有一套清晰、完善的守則,協助議員自我監管、自我完善。「因此,我們參考了行政會議成員、政治委任官員、區議員及公務員現時的履職安排及相關行為守則或指引,並在現行《議事規則》的基礎上,着手制定一套新守則。」
新的《立法會議員守則》將引入多項措施,以進一步完善議員履職監察的制度,包括訂明對議員行為操守及工作表現的要求,如須出席會議和參與表決、與社會各界聯繫、定期提交工作報告等;就議員不當行為的嚴重程度,設立處分機制,以及改進議員利益申報機制等。為達到這些目標,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的職能會擴大,並改名為「立法會監察委員會」,同時會優化委員會運作,包括職務考察的安排,以及簡化委員會選舉程序等。
「本屆任期尚有不足幾個月,現正是適當時機作出一籃子檢討,以提升議會效率和緊貼市民需要,增加議會透明度及問責性,務求為香港做得更多、做得更好。」梁君彥表示,「我們會將整套優化建議交給議事規則委員會跟進,並會因應需要,在大會提出議案修改《議事規則》, 同時向政府建議適當修訂《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今屆立法會議員一如既往,會全力以赴將一系列自我完善的優化安排在今屆立法會完結前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