掟垃圾車推落河 辱國旗判200小時社服令 正言焦點 2019-10-30 18:00 一名21歲跟車工作九月在沙田參與示威期間,將國旗扔進垃圾手推車,再將它棄於城門河。他早前承認一項侮辱國旗罪,昨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指本案不涉焚毀國旗的危險情節,加上被告沒案底、認罪及獲得家人支持,決定接納感化官建議判社會服務令,但將時數提高至兩百小時,以反映案情的嚴重性。不過,判決作出後,馬上引發社會熱議,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在社交網站上表示,有關裁決必定引起全國公憤, 「既然裁判官表示沒有量刑指引,律政司必須上訴」。他亦提到,早前有人塗污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外牆,被判刑四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