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台灣光復紀念日 盡展捍衛主權立場

翊君/時事評論員

台灣自古以來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抗戰及二戰勝利後中國光復台灣更是我國近代史中重要的歷史事件。全國人大常委會以法律形式將10月25日設立為台灣光復紀念日,此舉意義重大,彰顯了台灣光復是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的重要成果,也是對小撮「台獨」份子狠狠地打臉。
台灣光復,是建基於中國在抗戰及二戰勝利之上的偉大壯舉。1945年,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華兒女取得了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見證了中華民族在危難時刻的團結與堅韌,是全體中華兒女的民族記憶。同時,台灣光復是中國政府恢復對台灣行使主權的重要鐵證。從歷史角度看,台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在國際法理層面,二戰時期的簽署的《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為台灣的主權歸屬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依據。1943年12月1日發表的《開羅宣言》明確指出:「要使日本從中國竊取的領土,例如東北、台灣及澎湖列島等領土歸還中國。」1945年7月26日,同盟國發表的《中英美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也強調:「《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的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我們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這些國際文件都確認了中國對台灣的主權,構成了戰後國際秩序的重要組成部分。
然而,台灣有政客早前妄圖歪曲歷史,妄稱《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沒有定下台灣地位,未歸還中國,不屬於中國,根本是一派胡言。這些政客的為了謀取個人政治私利,不惜背叛民族大義,對歷史作公然褻瀆,是對國際法理的公然踐踏,行徑令人髮指。像賴清德這樣的「台獨」分子,以及日本右翼分子刻意淡化及歪曲中國光復台灣的歷史。但是,他們的所作所為,無法改變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一部分的歷史事實和法理依據,他們的小動作也註定是徒勞無功的。
全國人大常委會設立台灣光復紀念日,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它有利於體現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一部分這一無可辯駁的歷史事實,鞏固國際社會堅持一個中國的格局;有利於強化兩岸同胞共同民族歷史記憶,弘揚愛國主義精神;有利於激勵兩岸同胞在新時代新征程中為國家統一、民族復興作出新的貢獻。
身為愛國者,更應當銘記歷史,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我們要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台獨」分裂行徑,堅決抵制日本右翼分子的歪理。台灣光復紀念日可成傳承和弘揚愛國主義精神的契機,為實現祖國完全統一、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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