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個月大男嬰腦出血命危 兩外傭涉虐少主被捕
《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前日(20日)正式實施,即揭發一宗嚴重虐兒案件,再度敲響保護兒童的警鐘。沙田威爾斯醫院日前在救治一名昏迷入院的4個月大男嬰時,因應《條例》實施已提高警覺性的醫護,發現男嬰腦部及眼底出血,並出現嬰兒搖晃症候群症狀,疑由外力所致,於是報案,男嬰經治療後目前情況仍危殆。警方調查發現,男嬰的16個月大兄長身體也有瘀傷,懷疑與兩名外籍女傭有關,本月20日以涉嫌虐兒罪拘捕該兩名外傭。警方感謝醫護人員發現受害人有不尋常的傷勢並主動舉報,強調這正好反映出《條例》的立法原意和精神,令懷疑嚴重虐兒個案及早被發現,讓相關部門及時介入和支援,以減輕傷害甚至避免悲劇。
被捕的兩名外傭,先後受僱於上水蕉徑村盧姓家庭。其中28歲菲律賓籍女傭已被落案暫控「對所看管兒童或青少年虐待或忽略」罪,今日(22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另一名45歲印尼籍女傭不排除與案有關,仍被警方扣查。疑遭虐待的小兄弟,其中4個月大男嬰,情況危殆;16個月大兄長,大腿及左邊面有輕微瘀傷,情況穩定。
受害人父親對事件感到痛心,盼望兒子盡快康復,呼籲僱主、家長提高警惕,多留意子女情況。
綜合僱主和警方調查所知,盧氏夫婦的長子出生後,去年8月聘請28歲菲傭;至同年11月,幼子出生一個月後,再增聘45歲印傭,兩名外傭為小兄弟的主要照顧者。近期夫婦曾發現兩名兒子身上有瘀傷,向外傭查詢時獲回覆「I don't know」(不知道),其後見兒子身上瘀痕消退,加上感到外傭平時對兒子挺好,故未有深究。
至本周日(18日)凌晨約2時,盧先生回家途中接到外傭電話,稱男嬰飲奶時大哭、呼吸困難及無反應,盧透過電話教導外傭為男嬰掃風嘗試將奶嘔出不果,隨即報警及趕返家中;男嬰送往北區醫院急救,再轉送沙田威爾斯醫院,檢查發現男嬰腦出血,轉入深切治療部及進行腦部手術清除血水。醫護初步評估,其傷勢疑是遭嚴重搖晃導致,出現俗稱嬰兒搖晃症候群的症狀,於是報警。
大埔警區刑事總督察譚婧珊昨日表示,警方調查發現該對小兄弟身上均有瘀傷,於是拘捕及扣留兩名外傭。警方其後作深入調查,包括翻查涉事村屋的家居閉路電視片段,有理由相信28歲外傭曾於1月18日凌晨傷害4個月大的男嬰,並懷疑她曾經傷害16個月大的男嬰。她表示,嬰兒搖晃症候群並非一下子造成,但確實日子及時間仍有待調查,警方會密切留意兩名受害人情況。
警方家庭衝突及性暴力政策組高級督察郭詩慧表示,雖然新法例只對25類專業人員訂明強制舉報責任,但保護兒童並不限於某一個行業。無論是鄰居、親友、物業管理員或一般市民,如發現或懷疑有兒童受到嚴重傷害,都應及早向警方或社署反映,「你行多一步,你的一個電話,可能就是拯救一個小朋友的關鍵。」
郭詩慧表示,理解家長和照顧者照顧小朋友的壓力,如果感到情緒失控、無力照顧,可盡早向親友、學校或社工尋求協助,而不是把情緒發洩在孩子身上。小朋友,特別是嬰幼兒,未必懂得用言語表達不適或恐懼,更加無能力保護自己,但這都不是被責打、搖晃、辱罵或成為情緒出口的理由。任何形式的傷害,都可能為孩子的身心帶來長遠而深刻的影響,絕對不能接受,也不能忽視。
警方會繼續以跨專業模式,與社會福利署、醫護界、學校及地區團體緊密合作,嚴正跟進每宗懷疑虐兒個案,亦會加強公眾教育及為專業人員提供全方位支援,擴大保護兒童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