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們真的何其尊貴
梁明逸/文化人
在「愛國者治港」的新時代下,廣大市民對代議士的期望早已昇華,不僅要求其政績卓越,更要求其品格與守法意識足以作表率。然而,近日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珮在灣仔謝斐道公然逆線行車的醜聞,以及該黨同仁隨後的種種「尊貴」言論,卻像是一盆冷水,澆在了這塊「愛國者治港」的金字招牌上。
陳家珮雖然一再作出遲來的致歉,宣稱願意承擔法律後果,但其辯解之詞卻令人咋舌。她聲稱因停車場入口被消防車擋住,加上「趕時間開會」,才在判斷安全後逆線行駛。這種邏輯何其荒謬?難道身為立法會議員,只要「趕時間」就有特權凌駕於道路法規之上?如果每位市民都以趕時間為由隨意逆行,香港的交通秩序將何去何從?更何況,資料顯示,陳議員疑似已非首次違例,過往亦曾有違泊紀錄,這反映的恐怕不是一時草率,而是根深蒂固的法治意識薄弱。
更令人側目的是新民黨同門的護航姿態。選委界議員何敬康在承認過失的同時,竟呼籲大眾「網開一面」,要求大家「不要不停指罵」。身為立法會議員,理應知道公眾監督是代議士必須面對的政治倫理,犯下危害公眾安全的行車錯誤,不思深刻檢討自己和所屬政黨,反而要求市民網開一面,這難道不是在包庇、在特權化?
而黨主席葉劉淑儀的評論更是將這種「尊貴感」推向高峰。她將違規歸咎於陳家珮因「經費不足」而沒有聘請司機,更推說議員公務繁忙,「有時自己違規都不覺得」。這種說法簡直是邏輯滑坡,難道沒有司機就具備了違例的豁免權?既然「經費不足」且「自己駕車容易違規」,為何這些尊貴的議員們不選擇利用便捷的公共交通工具?現時立法會議員月薪逾十萬元,每年更有以百萬計的營運開支津貼,若這仍算「經費不足」,那每日辛勤工作、自行駕駛或搭乘公共交通的各行各業香港市民,又該如何自處?
我們必須警惕,切勿給少部分害群之馬搞壞了同「愛國者治港」的金字招牌。代議士的尊貴應來自於為民服務的熱忱,而非排場與特權。新民黨陳家珮大玩逆線行車更一度「不知罪」,黨主席更以經費未足以聘請司機作說詞。我們才赫然發現,原來立法會的代議士已尊貴得公共交通工具如地鐵、巴士都不可以乘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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