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下周一上午判刑 最重可囚終身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將於下周一早上10時在西九龍法院判刑,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估計需時60分鐘。
黎智英在去年12月中,被法庭裁定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全部罪名成立。同案的《蘋果日報》三間公司亦被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罪成。
法官早前在裁決指出,黎智英從未動搖過破壞中共政權的意圖,即使在國安法生效後,他仍然執意推進,又指黎智英長年都對中國深懷怨恨,經常以協助香港人為藉口,請求美國幫助推翻中國政府。
根據相關法律條文,在「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方面,第一次定罪可處5000元罰款及監禁兩年,其後定罪可處監禁三年。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中,犯前款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