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家珮認不小心駕駛停牌一個月 法官:案情算嚴重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珮今年1月23日涉嫌在灣仔謝斐道逆線行車,當時迎面有一輛正在閃燈的消防車,事發時片段在網上流傳。陳家珮之後到港島總區交通部協助調查。事後,陳家珮被警方票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罪,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陳家珮沒有律師代表自行應訊,承認一項不小心駕駛罪。裁判官高偉雄判刑時指,本案涉及逆線行車,形容陳家珮犯案時「深思熟慮」,案情「算係嚴重」,而且案發時間不算短,最終判處罰款2,000元及停牌一個月。
被告陳家珮,今身穿米白色大褸到法庭自行應訊。陳被票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罪,指有人告發被告於2026年1月23日,在灣仔菲林明道(北行)近謝斐道,在道路上不小心駕駛一輛私家車。
陳家珮求情稱,事件對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影響,深感悔意,承諾不會再犯。
陳家珮離開法庭時指,因粗心大意不小心駕駛,已深感悔意,並向法官認罪,又稱立法會主席李慧琼就事件發出口頭警告。她又說,自己在這事後已沒再駕駛,並改用公共交通工具,今天處理完法庭的事宜後,亦會乘地鐵離開。
陳家珮又說,多謝此期間各方關心,提到有市民有向她講鼓勵說話,日後會繼續努力做好立法會的工作,以回報支持她的市民。
身兼立法會監察委員會主席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李慧琼,早前在出席港區人大代表團會議後表示,立法會監察委員會正處理相關個案,合適時候會進一步公布。
陳家珮今年1月被網民拍到在灣仔謝斐道逆線行車,她隨後承認涉案及「向香港廣大市民致歉」,承諾日後遵守規則,短時間不會駕駛及願意承擔法律後果。警方日前指,經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以傳票方式控告陳家珮不小心駕駛。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任何人在道路不小心駕駛汽車,即無適當的謹慎及專注,或未有合理顧及其他使用該道路者,最高可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另據運輸署的違例駕駛記分制度,不小心駕駛罪成者可被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