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勇擒失常漢 大學生膺「好市民」:「助人不為出名」

本年度80位好市民得獎者中,有8人年齡介乎10歲至30歲之間,反映近年警方積極推動青少年防罪的工作取得成效。其中23歲大學四年級學生歐陽浩一,去年4月放學乘坐港鐵回家途中,在車廂遇見一名小童慌張走避,繼而見一名神志迷糊男子手持盛有天拿水的玻璃樽,打開瓶蓋遞到小童面前問:「索(嗅)唔索呀?」隨後再走向另一車廂滋擾其他小孩及長者,其間該男子與乘客發生衝突,不少人躲避。
歐陽浩一懷疑男子手持的是易燃液體,擔心混亂中會傷及其他乘客,於是出手制服「High天男」(即吸食天拿水男子)。最後在3名乘客協助下把對方按在地上,由港鐵人員協助報警,警員在大水坑站進入車廂將其拘捕。
歐陽浩一說,在孟子的「四端」中有故事提及,遇見小童掉進井內時,人們出於仁義與善心,會不假思索地伸出援手,並非為了功名利祿,也不懼怕任何威脅,而他當時正是出於人性中最本真的善心而出手。
不過,他亦坦言當時有顧慮,雖然對自己體力有信心,但在制服對方時亦十分擔心易燃液體會濺出及遇到火種起火,傷及車廂內其他乘客。最後,幸得3位熱心乘客援手,他認為這個好市民獎亦屬於3位熱心人。
身材健碩的歐陽浩一曾是香港隊划艇運動員,從小接受划艇訓練,教練一直教導做事要盡善盡美,拚盡自己的全力。這理念也被他應用到日常生活中,面對突發狀況,盡最大努力做好,而非只想着「總會有人處理」、「這事與我無關」,不願意多管閒事……他說:「若你認為自己沒有能力制服這類人,也可以協助疏散其他乘客,這也是合適的做法。」
警察公共關係部督察石信毅提醒市民,在公眾場所遇到危險或突發事件,首要考慮自身安全,如果無能力應付謹記「閃避求」原則,立即遠離危險地點,到達安全區域後報警求助。
至於最年輕得獎者,是年僅10歲的田澤豪同學。他去年4月放學回家途中,在花槽上發現一個透明膠袋,內裏裝有白色粉末,他將可疑物品帶往黃大仙警署報案。田同學說,十分關注警隊資訊,深知見疑即報的重要性,成功阻止潛在罪案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