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竟對香港發布所謂旅行安全警示 抹黑香港國安法
美國近日對香港發布所謂旅行安全警示、抹黑香港國安法,歪曲抹黑香港法治。美國國務院網站稱,香港特區政府於日前修改了《香港國安法》的施行細則,該網站稱:現在若拒絕向香港警方提供密碼或協助解密以開啟包括手機、手提電腦等的所有個人電子設備,都屬於刑事犯罪。
美國國務院又說,這項法律變更適用於所有在港人士,包括美國公民,無論他們是要入境香港甚至是在香港國際機場過境、轉機。另外,香港政府也被賦予了更高權力,可以扣押任何政府、檢警單位聲稱「與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相關」的個人電子設備,以作為證據。美國國務院也提供了若因此遭逮捕可以採取的行動,如聯絡美駐香港、澳門領事館、造訪美「智慧旅行者登記計畫」(STEP)網站,並註冊STEP系統持續接收來自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的當地旅遊警報和資訊等。
為進一步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特區政府昨日宣布,特區行政長官會同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已行使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所賦予的權力,制定《202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修訂)實施細則》,以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修訂細則》已於3月23日刊憲公布,並於同日生效。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修訂細則》的多項措施設有由司法機關把關的機制,以確保執法人員在執行各項措施時,既能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也能同時按香港國安法第四條及第五條的要求,充分保障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利。據報道,新加入多條條文,包括賦權執法機關轉移受查人士電子設備的資料,受查人如果不遵從要求提供密碼即屬犯罪,最高可判監禁一年,罰款10萬元;而如果就此作出虛假陳述罪行更大,最高監禁三年,罰款5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