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杯裝蒟蒻果凍 今起在港禁售

禁止高度或闊度小於45毫米的迷你杯裝蒟蒻果凍在香港出售的《2025年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修訂)規例》(《修訂規例》)今日(4月1日)實施。食物安全中心食物安全專員黃宏昨日接受訪問時表示,其他預先包裝的蒟蒻果凍產品亦須在包裝上標示預防哽噎警告字句,違者會被通知下架,若有足夠證據,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他補充,進口、轉口此類產品不違規,僅本地銷售受限制,市民海外帶入自用亦不違法,但不建議給兒童食用。
《修訂規例》實施前,食安中心去年已提早進行了一系列準備工作,舉辦業界會議及發出指引,協助業界理解和遵守相關規定。此外,食安中心已加強市面巡視工作以了解情況,提醒業界遵從新的規管要求。
黃宏表示,高度或闊度不超過45毫米的尺寸規定是參考海外多地同類規管而訂立,兼顧食品安全與業界可操作性,較內地35毫米標準更適合香港市場,而且內地另有重量等其他補充法例規管食物包裝。
另外,如屬預先包裝食物的、含有蒟蒻的果凍,其銷售包裝的最外層須以中文和英文清楚可閱地標明「注意:勿一口吞食,長者及兒童須在監護下食用。」「Caution: Do not swallow whole. Elderly and children must consume under supervision」,並須標明以上字樣在有關包裝上的顯眼處,並以深色字印在淺色底上或以淺色字印在深色底上的方式標明,以及在字體下劃上底線,或以紅色字印在白色或黃色底上的方式標明。
黃宏表示,根據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標準,蒟蒻是一種安全的食物添加劑。但迷你杯裝蒟蒻果凍因獨特產品設計及結實口感,若食用方式不當,例如擠壓果凍時推力較大,或會增加哽嗆風險,有關情況對兒童及長者尤為明顯。
食安中心已就修訂建議諮詢食物安全專家委員會,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和食物及環境衞生諮詢委員會,以及透過業界會議和論壇諮詢相關業界,已聽取業界的意見。
黃宏強調,雖然食物投訴渠道未接獲相關不適或吞嚥意外個案,但過去有一名7歲非華裔女童於2021年在校內進食由家人提供的迷你啫喱時鯁喉窒息,經搶救留醫一星期後不治。死因庭裁定女童死於意外,法醫報告顯示氣道遭食物阻塞導致腦缺氧。死因裁判官建議食安中心規管或禁止售賣寬高小於45毫米的迷你杯裝蒟蒻啫喱,因而修例。
食安中心呼籲,無論任何食物,兒童及長者等吞嚥能力較弱的人士,均須遵循「細(切小塊)、定(坐定吃)、慢(慢慢咀嚼)」原則,並在成人監督下進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