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宏志閣業主淪為「孤島」

梁承墨/評論員

一場大火,燒出了人間悲劇,也燒出了政府的擔當。自大埔宏福苑火災以來,社會關注的焦點往往落在受損最嚴重的A至G座,然而,處於風暴邊緣、雖未被火焰直接吞噬卻同樣深陷泥淖的宏志閣(H座)業主,他們的徬徨與無助,筆者一直看在眼裏。
4月28日,政府正式宣布宏志閣的後續安排,提出只要在6月30日前有75%業主達成共識,即可全面加入長遠居住安排方案。這不是冷冰冰的行政指令,而是一份「情、理、法」兼備的溫情承諾。筆者認為,這不單是政策上的突破,更是對「以民為本」最真切的詮釋。
宏志閣的業主處境極其尷尬:大樓外牆尚未鋪好、消防系統受損、緊急車道未開,更不用說那揮之不去的火災陰影。若按常規程序,業主將面臨天文數字的維修費、無止境的公契修訂與法律訴訟。在這種「法律上沒燒毀、實際上難居住」的困境中,若政府墨守成規,大可以一句「私有產權自我負責」了事。但今天的政府選擇了「以情為先」,派出解說專隊逐戶接觸,在掌握超過九成居民意向後,果斷給宏志閣業主開出這條通往安居的「生路」。
每平方呎8000至10500元的收購價,與受災嚴重的座數看齊,這叫「公平」;設定75%的門檻以確保社會公帑運用得宜,這叫「理性」;在尊重私產的前提下以「你情我願」的形式達成協商,這叫「法治」。這種人性化的「特設銷售計劃」,讓受驚的業主能重拾綠表資格,在兩年內另覓安樂窩,實實在在地把居民從焦慮的深淵中拉了回來。
然而,這世上總有一些人,唯恐天下不亂。當政府在努力補天、居民在尋求出路時,社會上、社區中總會冒出一些人,在那裡指手畫腳。他們無視居民急切搬遷的心理陰影,無視法律與工程上的複雜艱辛,刻意放大悲情,將意外當作政治提款機。他們滿口「原址重建」、「召開業主大會」,說得天花亂墜,實質上是想把宏志閣居民當作人質,藉此攻擊政府「做得差」、「管治不濟」。
這些人的邏輯很簡單:政府做得差,他們要罵;政府做得好,他們要挑骨頭罵。他們要的不是居民的安穩,而是社會的撕裂與悲情的延續。
幸而,宏志閣居民的眼睛是雪亮的。超過九成居民願意溝通,近八成初步表示希望參與方案,這就是對「搞事者」最有力的回擊。
災難無情,但政府有承擔。宏福苑的重建之路不只是鋼筋水泥的修復,更是社會信心的重塑。筆者寄語宏志閣的業主,珍惜這得來不易的共識,莫讓雜音干擾了回歸正常生活的腳步。畢竟,在這個社會,有一種最踏實的溫暖,就是當你深陷困境時,政府沒有讓你掉隊,而是與你同行,共渡難關。
(本文不代表《今日正言》立場。如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