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駐倫敦經貿辦案 被指協助外國情報機關 袁松彪衞志樑罪成
香港駐倫敦經貿辦行政經理袁松彪,及英國邊防入境人員衞志樑,被指在英國為特區政府收集在英港人情報,並涉助內地女商人越洋在英向移英港人追債,被指違反英國《2023年國家安全法令》,下的法例,衞另涉利用其職位,不當使用內政部的資料庫系統,疑用以搜查他人資料等,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兩人否認全部指控,自辯時均稱與經貿辦無關,案件在倫敦中央刑事法院審理近兩個月,12名陪審團在4月29日起退庭商議6天,以10比2大比數裁定兩人協助外國情報罪成,並一致裁定衞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亦罪成,兩人即被還押,案件押後至5月15日再訊。
至於人被控的一項同屬《2023年國家安全法令》,,涉外國干項的罪名,即涉及移英港人追債的控罪 ,陪審團未能達成大比數裁決,控方隨後亦表示不會申請重審。
兩名被告分別為:袁松彪,66歲,香港退休高級警司,案發時為經貿辦的行政經理;及衞志樑,38歲。兩人均持有香港及英國護照。他們同被告一項協助外國情報機關,及一項涉外國干預的罪名,兩罪均屬英國《2023年國家安全法令》,的罪名,最高刑罰為入獄14年。衞另涉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英國《2023年國家安全法令》,是一條於2023年12月20日才在英國生效的法律,這法例所涉及的層面,不僅針對國家指令,更擴及個人主動為國家意圖而行事,法例又指明,任何人若協助外國情報機關,涉及英國相關行為,並令英國的安全利益受損,均屬違法;而干預行為則可指任何違法或具威逼性的行為,無需有損英國國家利益。兩罪最高刑罰為判監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