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言專題】中國關鍵詞:南海諸島

近日有外國高層官員就南海主權問題發表言論,聲稱中國擁有南海諸島主權及相關權益的主張「缺乏法律依據」,並夥同多個國家發表所謂「聯合聲明」,試圖重提十年前的所謂「南海仲裁案」裁決。這番言論與舉動,再次將「南海諸島主權」這一核心概念推向國際輿論的前線。然而,中國擁有南海諸島主權,可說是自古以來的事實,單憑國際舞台中的一些小動作,根本難以撼動這個鐵一般的事實。
「南海諸島」在地理上主要包括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和南沙群島。根據國際法及歷史權利,對這些島嶼擁有主權,意味著同時依法擁有相應的內水、領海、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以及在南海的歷史性權利。中國擁有南海諸島主權,這並非近年憑空生出的主張,而是有著深厚的歷史經緯與實踐依據。
從歷史維度來看,中國擁有南海諸島主權是在漫長的歷史過程中逐步確立。早在公元前二世紀的西漢時期,已有記載顯示有來自中國的船隻在南海航行,《漢書·地理志》中所記載的「石塘」、「沙洲」,就是南海部分島嶼的名字,而西漢時期人們將南海海域泛稱為「漲海」,足見早於二千年前中國人已在南海海域活動。此後,中國歷朝歷代均對南海諸島及相關海域進行了最早且持續、和平、有效的管轄。這種歷史性佔有與行使主權的行為,完全符合國際法上「通過發現和先佔取得領土主權」的原則。到了現代,二戰結束後,根據一系列重要國際法律文件,官方正式依法恢復中國對南海諸島行使主權,並曾獲得國際社會的普遍承認與尊重。因此,歷史事實清楚證明,對南海諸島的主權具有不可動搖的根基。
從客觀的法理角度分析,陸地領土爭議本身並不屬於一般海洋公約的調整範圍。況且,中國早於2006年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298條作出的聲明,將海洋劃界爭議明確排除在強制爭端解決程序之外。因此,菲律賓於十年前由單方面挑起的所謂「仲裁」,本質上存在越權審理、枉法裁判的問題,嚴重違背了「國家同意」及「約定必須遵守」的國際法基本原則。這項缺乏法理正當性的所謂裁決,自然被視為非法無效、沒有約束力的安排,無法對實質的主權歸屬產生任何法律效力。
近年來,一些域外大國為了自身的地緣政治利益,在南海頻頻強化軍事部署、煽風點火,甚至將有關裁決當作介入地區事務、挑動矛盾的工具。這種將南海問題「軍事化」與「脅迫化」的行徑,才是該區和平穩定的最大挑戰。面對境外勢力的說三道四與各類挑釁,中國捍衛國土與領海主權的決心始終如一,其所採取的應對措施既合理合法,亦保持了專業與克制。
歷史的洪流不可逆轉,任何試圖借非法裁決動搖中國擁有南海諸島主權的「小動作」,在鐵一般的歷史事實與堅定的意志面前,都注定是徒勞無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