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證如山 戳破支聯會的顛覆畫皮
梁承墨/評論員
在香港這片土地上,曾經有一顆存在了三十多年的政治毒瘤,一直披着「民主」、「自由」的羊皮,幹着反中亂港的勾當。近日,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就支聯會及其頭目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頒布裁決,法官用一份厚達二百零六頁、字字珠璣的判詞,將這群政棍的畫皮徹底撕下。案件事實之清楚,法理之清晰明確,猶如一面照妖鏡,讓所有顛覆國家的魑魅魍魎無所遁形。
有些人在法庭上總愛玩弄文字偽術,企圖用「言論自由」來為自己的顛覆行徑開脫。但法官在判詞第491段中「畫公仔畫出腸」,把話說得再明白不過。法庭毫無疑問地裁定,支聯會那句喊了幾十年的所謂「結束一黨專政」,根本不是什麼溫和的政治訴求,其矛頭直指中國共產黨,帶有極其明顯的「推翻」和「破壞」意圖。這幫人明知故犯,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依然冥頑不靈,拒絕懸崖勒馬。他們深知自己的行為抵觸憲法,卻一意孤行地將抗爭立場堅守到底,這不是顛覆,又是什麼?
這宗案件的嚴重性,絕不僅僅在於幾句口號,而是一場「共同有組織」的政治陰謀。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等人,利用支聯會這個大台,進行「多媒介持續」的洗腦宣傳。他們的對象是廣大香港市民,手段是挑起仇恨與分化。這不是一時衝動的失言,而是一種「長期」且「反覆」的毒害。他們把三十多年前的歷史事件與「黑暴」風波生硬捆綁,處心積慮地侵蝕公眾對中央政府的信任。法官看得很透徹,縱使他們沒有直接派發刀槍,沒有明目張膽地鼓吹暴力,但他們這種煽動仇恨、鼓勵他人效法內地抗爭者的行為,正正觸犯了香港國安法中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其他非法手段」。殺人不見血,有時比真刀真槍更可怕。
判詞第497段及第498段更是給這場鬧劇一錘定音。法庭明確指出,李卓人和鄒幸彤唆使他人作出推翻、破壞憲法所確立的「根本制度」,並且意圖受唆使者使用非法手段顛覆國家政權。而這三人作為支聯會的「主導意志」,他們的違法意圖就是支聯會的意圖。這條「歸責原則」用得好,用得妙!它告訴世人,別以為躲在一個所謂「民間組織」的招牌背後,就可以為所欲為;別以為把顛覆國家的圖謀包裝成「結社自由」,法律就拿你沒辦法。主腦有罪,這個作為犯罪工具的組織自然也難逃法網。
看着這份大快人心的判詞,我不禁想起最近社會上一種危險的論調。有人說,現在香港已經由亂到治了,國安法也立了,二十三條也通過了,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差不多」了,以後大家就只管埋頭賺錢搞經濟吧。這種想法,如果不是太天真,就是別有用心。
正如《大公報》署名「龔之平」的評論文章中所言,香港從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是一個連貫統一的過程。安全與發展,猶如車之兩輪、鳥之雙翼,缺一不可。我們看看支聯會這幫人,他們對國家的敵意是根深蒂固的,他們「長期」、「反覆」播下的仇恨種子,難道會因為一兩次判刑就瞬間灰飛煙滅嗎?那些隱藏在暗處的反中亂港分子,只是迫於法律的威嚴暫時蟄伏,各種「軟對抗」依然層出不窮。外部勢力對香港的干預、抹黑和制裁,更是一刻也沒有停止過。
說到底,法庭的判決就像是幫香港割掉了一個養了三十多年的大毒瘤。毒瘤切了,固然大快人心,但別忘了,那些年被他們刻意滲入社會骨髓的毒素,還需要我們一點一滴去排清。我們這些小市民日盼夜盼,求的到底是什麼?無非是安居樂業,出門不怕被人「私了」,周末可以安心帶孩子逛街飲茶,不用擔心哪裏又被放火堵路。
今天這份平靜,是大家捱過2019年那些心驚膽跳的黑夜、踏過滿地磚頭碎玻璃才好不容易換來的。千萬別「好了傷疤忘了痛」,以為現在天下太平,就連家裏的大門都懶得鎖了。防賊防盜更要防家賊,國安這把鎖,我們不但要天天鎖緊,還得時時打磨。只有把家門實實在在地看牢了,別讓那些牛鬼蛇神再有機會鑽空子,我們香港這個家,才能真真正正地過上安穩的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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