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隊友求甩身

良辰/自由撰稿人

近日,在香港高等法院的犯人欄內,昔日屢屢在國際舞台大放厥詞的反中亂港分子黃之鋒,平靜地對「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表示認罪。這位曾經不可一世的「政治明星」,面對可能高達終身監禁的刑罰時,終究低下了頭。然而,在這場看似尋常的法庭答辯背後,卻上演了一齣令人啼笑皆非的政治鬧劇。當我們剝開那些冠冕堂皇的「民主」外衣,展現在世人面前的,不過是一場赤裸裸的「賣隊友求甩身」的醜陋戲碼。
在法庭的求情環節中,黃之鋒的辯護團隊為爭取較輕刑期,竟毫不猶豫地將另一位亂港頭目黎智英推上祭壇。辯方在庭上公然聲稱,黃之鋒的案情「遠不及黎智英案嚴重」,試圖藉此證明黃之鋒並非《香港國安法》中定義的「罪行重大」者,以求將量刑從十年以上降至三年至十年的級別。聽到這番言論,我們不禁要問:難道這就是他們昔日口口聲聲高呼的「齊上齊落」嗎?曾經,他們在街頭稱兄道弟,將彼此塑造成共同對抗政權的「同路人」;如今大難臨頭,為了讓自己少坐幾年牢,卻毫不猶豫地踩著昔日「戰友」與「金主」的肩膀往上爬。為了減刑而將黎智英當作擋箭牌,這算哪門子的政治操守?這又算哪門子的義氣與堅持?
黃之鋒出賣黎智英的舉動固然令人不齒,但若我們將目光放得更遠些,便會發現一個更為諷刺的事實:在黃之鋒無情出賣隊友的同時,他自己也正被那些早早逃竄到外國逍遙快活的昔日同僚們無情地出賣著。
根據法庭宣讀的案情,黃之鋒是與羅冠聰等人一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的。然而,今日站在犯人欄裡獨自面對漫長刑期的只有黃之鋒,那個與他共同策劃、共同游說外國制裁香港的羅冠聰,此刻又在哪裡?羅冠聰早已腳底抹油,逃亡海外,在西方國家的庇護下過著安逸的生活。那些在海外高呼「自由不是罪」的逃犯們,真的在乎黃之鋒的死活嗎?他們在海外的逍遙快活,難道不是建立在留守香港者的痛苦與失去自由的基礎之上嗎?
我們看到,正當黃之鋒在庭上認罪求饒之際,身處海外的許穎婷等人卻在西方主流媒體上大造文章,呼籲西方國家將釋放黃之鋒作為對華談判的優先事項,這些舉動表面看來情深義重,但實際上呢?這究竟是真心的營救,還是為了榨乾黃之鋒最後的剩餘政治價值?
試想,黃之鋒之所以落得今日下場,正是因為涉嫌勾結外國勢力。而這些逃亡海外的所謂「手足」,非但沒有停止與外國勢力的勾連,反而變本加厲地利用黃之鋒的名字在國際社會招搖撞騙,繼續乞求外國干預香港事務。他們難道不知道,他們在海外叫得越歡,黃之鋒在香港法庭上的處境就越發尷尬,其「勾結外力」的罪名就越發坐實嗎?他們當然知道。但他們更清楚的是,只有不斷消費黃之鋒的「悲情」,他們這些流亡者才能在西方主子面前維持利用價值,繼續獲得政治獻金與庇護。對羅冠聰、許穎婷這些人而言,黃之鋒已不再是一個活生生的人,而是一個絕佳的政治籌碼,一個讓他們能在海外繼續騙取光環的「人血饅頭」。
把別人推向前線擋子彈,自己卻躲在安全距離外指點江山,這難道不是對「抗爭」二字最大的褻瀆嗎?黃之鋒為了自保而出賣黎智英,而海外的羅冠聰等人為了自己的政治前途,又何嘗不是在吃黃之鋒的「人血饅頭」,將他徹底出賣?
這場名為「民主抗爭」的鬧劇發展到2026年的今天,其虛偽與醜陋已暴露無遺。沒有什麼崇高的理想,有的只是在法律制裁面前的互相推諉,以及在利益面前的相互利用與出賣。在這條名為「賣隊友求甩身」的食物鏈上,每個人都在算計著如何犧牲別人來成全自己。面對這樣一群自私自利、毫無底線的政客,那些曾經被他們蠱惑的追隨者們,難道還看不清這場騙局的真面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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