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新聞不是護身符

梁承墨/評論員

俗語有云:「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這句老話,對於那些在幾年前的社會動盪中上躥下跳、如今卻企圖金蟬脫殼的亂港分子來說,無疑是最響亮的警鐘。一連多天,警方國安處雷霆出擊,先後拘捕了五名男女,當中包括一名前區議員、所謂的街頭抗爭團體成員,以及今日拘捕的一名經營所謂「獨立網媒」的創辦人兼記者。他們被捕的原因如出一轍:涉嫌發布假消息,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這場拘捕行動,猶如一陣秋風,掃落了那些披著「新聞自由」外衣的偽裝者。
回看這名網媒創辦人的所作所為,簡直是一齣荒誕的黑色喜劇。多年來,此人拿著一部手機、一個腳架,便自封為「記者」,在各大街頭巷尾穿梭。每逢那些被反中亂港分子奉為「神主牌」的日子,例如那個子虛烏有的「831太子站事件」,或者某些不幸逝世者的忌日,這個網媒總會如期而至,準時開播。他們在鏡頭前裝神弄鬼,拍攝那些手持花束、撐著黃傘的同路人,配合著極具煽動性的口號,將謊言包裝成「真相」,將違法行徑美化為「抗爭」。
這些人似乎有一種錯覺,以為只要時間過得夠久,只要自己躲在鍵盤和鏡頭背後,就可以將昔日的罪證洗刷得一乾二淨。他們甚至煞有介事地搞起各種「七周年」的悼念與追蹤報道,企圖在社會的傷口上繼續撒鹽,讓仇恨的火種死灰復燃。
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這正是我想說的第二個重點:藏得再深,也有被挖出來的一天。
這些靠吃「人血饅頭」起家的所謂傳媒人,表面上滿口仁義道德、為了公義發聲,背地裡卻連最基本的公民責任都棄如敝屣。據悉,這名網媒創辦人早前被稅務局追查,要求補交多達七年的稅款及罰款,總額高達數十萬。一個連稅都想逃避、隱瞞收入長達七年的人,你還能指望他對社會有什麼誠信可言?他們以為躲在「獨立媒體」的招牌下,就可以逃避稅網;他們以為將煽動言論隱藏在「現場直播」的畫面中,就可以逃避法網。但事實證明,無論是隱瞞了七年的爛賬,還是潛藏了七年的禍心,只要你犯了法,執法部門總會順藤摸瓜,把你從陰暗的角落裡揪出來。
每當有這類所謂的「記者」被捕,社會上總會有一小撮人如喪考妣,跳出來高舉「新聞自由」的擋箭牌,大喊大叫說什麼「打壓傳媒」、「寒蟬效應」。這實在是滑天下之大稽。
這就帶出了最核心的問題:假消息,從來都無關新聞自由。
新聞自由的基石是「真實」與「客觀」。記者的天職是發掘真相,而不是製造恐慌;是報道事實,而不是編造謊言。那個所謂的「831事件」,早就被無數的閉路電視片段、法庭判決以及生還者的證言證偽,連當初造謠的人都已經偃旗息鼓。但這些網媒卻依然死抱著這個謊言不放,年復一年地在太子站外做戲。這叫新聞報道嗎?這根本是徹頭徹尾的政治文宣,是處心積慮的煽動!
把發布假消息、煽動仇恨的行為包裝成「新聞自由」,是對真正新聞工作者最大的侮辱。如果只要掛上一張自製的記者證,就可以肆無忌憚地造謠生事;如果只要經營一個網上頻道,就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那這個社會還有什麼法治可言?
自由從來都不是絕對的,更不是違法犯罪的遮羞布。利用虛假信息去煽動市民對政府的仇恨、破壞社會安寧,這在世界上任何一個法治國家都是嚴重的罪行。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利劍,斬斷的是伸向國家安全的黑手,戳破的是那些企圖亂港的謊言,保護的恰恰是廣大市民免受假消息荼毒的自由。
謊言重複一千遍,依然是謊言;藏在陰溝裡的老鼠,終究見不得光。這次警方的拘捕行動,不僅是依法辦事,更是為社會正本清源。那些還在做著「抗爭夢」、企圖用假新聞繼續蒙騙市民的魑魅魍魎,是時候醒醒了。因為,無論你們藏得有多深,正義的鐵鏟,總有一天會挖到你們的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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