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人士:亂港司法覆核 刻意挑戰中央

所謂「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昨日又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兩宗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將立法會任期改為五年違反基本法,並就第三波疫情爆發一事裁定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行政失當。權威人士向《今日正言》重申了以下各點:

1.郭卓堅的申請理據存在重大事實錯誤。郭卓堅司法覆核的核心理據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緊急法」)將選舉延後一年的行為是將立法會任期「由4年變5年」,所以違反了基本法第69條關於立法會任期為4年的規定。這一理據存在重大事實錯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援引「緊急法」制定的規例並不是將立法會任期由4年改為5年,而是將立法會選舉時間押後一年;

2.特區政府押後選舉的決定合理合情合法;

3.在中央政府已經明確表示支持特區政府決定的情況下,反對派仍然申請司法覆核,刻意挑戰中央權威;

4.中央政府已經表明將就立法會真空期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此前特區法院若批予司法覆核許可,不符合其憲制地位;

5.反對派將防疫問題政治化,將科學防疫問題交由法院處理,擺法院上台,損害司法獨立;

6.去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就《禁止蒙面規例》司法覆核案一審判決發表談話指出,香港法院沒有所謂「違憲審查權」,如果香港社會和法院不能知所行止,不排除中央出手予以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