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內地生藏伸縮鋼棒 判囚六周

一名香港大學內地學生被搜出藏有一支伸縮鋼棒,早前承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六星期。

案情指,七月二十八日晚上,二十四歲被告陳子謀穿反光衣在上環被警方搜出電筒、黑手套及一支伸縮鋼棒。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控方以《公安條例》三十三條起訴,判刑只限於監禁或勞教中心。考慮到被告管有伸縮鋼棒用作自衞,從未展示或使用,無證據證明被告參與暴動。如採納勞教所報告的建議,將令被告失去一段相當長時間的自由,未必符合比例。考慮被告認罪扣減刑期,最終判監禁六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