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潛台落網「獨暴」或涉組織偷渡罪

12名港人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等罪行被起訴及通緝者,上月23日偷渡去台灣期間,途經內地海域時被廣東海警截獲,目前關押在深圳。

據香港有線新聞昨日報道,有被押者的家人委託內地律師到看守所會面,被指手續不全吃閉門羹。有律師引述看守所人員指,當事人可能不止涉嫌偷渡國境罪行,更可能涉及更嚴重的組織他人偷渡,即是「蛇頭」,最重可判終身監禁。

上月23日,包括11男1女黑暴和港獨分子,由西貢布袋澳上快艇,打算潛逃台灣時被廣東海警截獲,其後被帶到深圳鹽田看守所關押,香港警方其後接獲內地有關部門通報。該12人年齡由16歲至33歲,包括5名學生,還有3人是暴力組織「屠龍小隊」成員。12人中有10人涉及不同罪行已在香港被起訴,包括於本月10日與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同日被捕的「獨人」李宇軒,涉嫌干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洗黑錢罪、無牌管有彈藥及管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被香港警方國安處扣查後獲准保釋候查,並須交出旅遊證件及禁止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