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暪逃」仍被扣押深圳 李家超:續與內地聯繫不會干預執法
12名港人早前涉嫌潛逃離港時在內地海域被廣東海警截獲,並被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日表示,特區政府不希望外地司法管轄區干涉特區的執法,因此會尊重並不會干預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執法,特區政府處理涉及跨境犯罪的案件時會秉持既有原則,包括每個人不論身處任何一個司法管轄區,都要尊重當地法律及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他並指,香港警方會與內地機關繼續聯繫,了解案件發展,入境處亦會與被捕者家屬保持聯絡及跟進事件。
李家超昨日以《處理跨境犯罪的原則》為題撰文,重申任何人犯法都要承擔法律責任,且坦然面對,遠勝終身帶着畏罪潛逃的烙印。
他在文中列舉特區政府處理涉及跨境犯罪的案件時秉持的三大原則:每個人不論身處任何一個司法管轄區,都要尊重當地法律,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包括法律責任;每個司法管轄區按其法律處理違法行為,是公認的基本法律原則;及任何港人在境外涉嫌違法,不論其背景,特區政府都會按實際情況,在尊重當地司法制度的原則下,為相關的香港居民提供可行協助。
對5名港人早前經東沙島抵台後被扣押兩個月的報道,李家超指特區政府無收到台方任何信息,亦無接到其家人求助,香港警方目前已向台方查詢有關情況並正等候回覆。他呼籲台方承擔打擊跨境犯罪的責任,「如他們涉嫌在港犯罪,不要窩藏罪犯,希望台方依法處理涉事港人後,把他們送返香港,讓特區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