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瞞逃」案內地依法偵查中 按規定家屬不可探視

企圖偷渡往台灣的「十二瞞逃」在內地水域因非法越境被捕,攬炒派繼續炒作此事。《大公報》今日引述消息人士指,根據內地法例,案件仍在偵查中,在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期間,家屬不可探視,政客和部分媒體以偏概全、憑空捏造,抹黑內地。

消息人士指出,目前扣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的12人,健康狀況良好,他們已依法行使了委託律師的權利。案件現時仍處於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可以依法決定安排犯罪嫌疑人與律師見面事宜。消息人士強調,內地公檢法機關依法處理案件,有政客提出現時家屬見面的要求並不符合內地法例。

消息人士指出,現在有人要求直接讓12人回港是不切實際的。由於內地與香港無引渡協議,去年《逃犯條例》修訂亦以失敗告終,故12人或須先在內地服刑,刑滿後再討論遣返的問題。

消息人士指出,目前從內地通報的情況看來,12人的案件內地仍是循涉非法越境依法進行處理。據悉,特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與入境事務處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正在跟進事件,如家人欲將藥物和書信轉交有關人士,小組及駐粵辦可按相關機制轉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