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曉穎母親開腔要求陳同佳自首

2018年2月,20歲的潘曉穎與19歲男友陳同佳到台灣度情人節,潘其後證實遇害,台灣當局三次向港府提出司法互助請求,希望遣送陳同佳,未獲回應。保安局去年2月12日提出修改逃犯條例,民建聯李慧琼及周浩鼎同日陪同潘曉穎母親召開記者會,支持修例,豈料其後由此觸發的反修例風波,不但引起大型社會事件,更讓陳同佳至今仍然未受法律制裁。去年10月陳同佳在香港因4項洗黑錢罪刑滿出獄。當著傳媒面前,陳同佳向潘曉穎家人鞠躬致歉,更承諾赴台投案,惟事隔11個月,諾言尚未兌現。

立場親泛民的《立場新聞》近日專訪了潘曉穎母親,他首次剖白女兒被殺害對家屬帶來的悲痛與創傷,兩年零七個月以來的心路歷程,「因為我係佢媽咪,希望盡快有公道,令佢可以安息。」

痛失女兒的潘曉穎母親接對於陳同佳至今未兌現承諾,她首度開腔:「人在做,天在看,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你(陳同佳)要盡快兌現承諾,盡快去台灣投案,要對得住自己,對得住我哋死去嘅女兒。」,「佢(陳同佳)犯案嘅時候其實已經係一個成年人,出獄差唔多一年,依家都廿多歲,如果真係要為自己造成咁大嘅錯失去承擔,佢應該盡快兌現承諾。」潘太認為,兩地疫情經已緩和,疫情不可能再是遲遲未行動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