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宣誓擬下月實施 拒簽或革職

政府計劃為公務員引入宣誓或簽署文件,要求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等。有關諮詢早於八月底完結,各工會團體原本要在八月底向公務員事務局提交建議並開會討論宣誓事宜,惟局長聶德權臨危受命,須統籌普及社區檢測計劃,會議延至昨日舉行,會上主要由聶德權解答公務員團體的種種疑問。

據了解,聶德權透露,政府將於十月中發出通告,公布新入職公務員簽署文件的安排,文件內容包括要求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及向特區政府負責,若不願簽署將不獲聘用。有與會者指,聶德權亦承諾在發出正式通告前會就有關安排再諮詢工會意見。另外,日後獲推薦晉升出任較高職級、首長級等重要角色公務員,以及職級較敏感的公務員,例如紀律部隊、政務主任、新聞主任、律政人員等,都是首輪要宣誓的人員。

工會較關心如何處理多數現任公務員的宣誓問題,據聞,聶德權曾在會上強硬回應:「違反誓言等於違反《基本法》,等於違反《國安法》,主要罰則是會被革職,但容許公務員有申訴機會。」